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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聯通就國內漫遊費上限新標準執行時間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馮曉芳、李華穎)按照信息産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批復,從3月1日和4月1日起,手機國內漫遊費新上限標準開始按照“漫遊狀態下撥打每分鐘0.6元、接聽每分鐘0.4元”執行。就用戶關心的新標準能否按時執行,中國移動、中國聯通有關負責人28日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

    問:調整標準後,中國移動、中國聯通需要做哪些工作?能否按照預期時間執行?

    答:按照兩部委要求,作為移動運營企業,近期我們立即組織了資費方案清理、業務規則梳理和計費系統改造等各項準備。未選用任何資費優惠方案的標準資費用戶調整相對簡單,我們按照2008年3月1日起這一時間表執行;選擇了資費優惠方案的用戶,將儘快調整到位,于2008年4月1日起執行。

    問:為什麼選擇了資費優惠方案的用戶,調整起來時間會更長些?

    答:由於本次降低漫遊費上限標準的同時,還對漫遊狀態下的漫遊通話費和長途通話費進行了合併。在用戶端來説,只是資費標準的下調,但對運營商來説,意味著漫遊狀態下的資費結構和計費原則發生了較大變化。尤其是涉及各種資費優惠方案需要進行重新梳理,加上需要對各地計費系統及全網漫遊結算中心進行改造,涉及多個設備提供商和軟體系統。因此,對已選擇各種資費優惠方案的用戶,調整時間要長一些。

    問:如果出現特殊情況未按時調整到位,或出現計費誤差,對用戶有沒有具體的補償措施?

    答:此次計費調整的正式通知于2008年2月13日下發,留給運營商的計費改造時間非常緊張,不排除有部分地區因特殊困難無法按照“時間表”執行。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我們承諾在改造完成之前收取漫遊通話費高於新上限標準的部分將返還用戶。如果發生計費誤差,多收取用戶費用,經核實後,給予話費退還。

    問:各地分公司執行新標準是否會有差異,如何協調?

    答:集團公司已向各地分公司傳達,要求高度重視本次調整計費工作,積極進行相關系統改造,確保新資費政策順利和早日實施,使消費者早日享受到下調漫遊費上限標準的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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