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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延緩處罰違法非機動車和臨時通行車輛車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3日   來源:安徽日報

    針對1月中旬以來出現持續冰雪災害天氣,各地非機動車登記和臨時通行標誌核發工作進度受到較大影響的情況,2月26日,安徽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將原定於3月1日執行的《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條的規定時間推遲至5月1日。

    此舉意味著自3月1日起,交警部門對執勤執法中發現的尚未辦理登記手續的非機動車和臨時通行車輛車主,只進行教育和督促其儘快辦理相應手續,而暫不予以處罰。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警部門要增設辦證服務點,採取進社區、進單位、預約辦理等多種形式,適當延長辦證時間,切實解決群眾辦證難問題。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要在做好市區非機動車登記和臨時通行標誌核發工作的同時,加大對所轄各縣(市、區)交警大隊的業務指導力度。要積極配合工商、質檢等部門,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的源頭管理,加大清理整頓力度,深入宣傳有關非機動車登記的法規政策,動員車主儘快辦理相應手續。(記者 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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