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廈門每年將提供“人才住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廈門3月13日專電(記者李慧穎)從今年開始,廈門每年將提供一定數量的人才住房,供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申請購買或租賃,引進人才住房的售價與社會保障性住房相同。

    據廈門市人事局局長劉育生介紹,根據新近出臺的《廈門市企事業單位人才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在廈門市轄區內企業、市(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事關係、戶籍均在本市,並符合一定條件的在職在崗人才可申請購買人才住房。按照規定,申請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須在廈無任何房産,並且近5年內在廈無房産交易。

    按照規定,廈門市人才住房配售建築面積控制標準為:正高級職稱人才不高於130平方米;博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人才不高於110平方米;碩士學位人才、高級技師人才不高於90平方米。目前,準備向人才配售的房源有200多套。

    此外,符合要求的引進人才還可申請租賃房,由政府給予60%的租金補助。人才租賃房配租建築面積控制標準按廈門市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標準執行,配租房型分為一房型、二房型和三房型。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