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3月18日電(記者陳忠華)記者從山西省環保局獲悉,從即日起山西將對轄區內的所有工業污染源進行清理整頓,並將清理整頓的結果納入領導幹部的政績考核。
此次清理整頓以縣(市、區)為單位,縣(市、區)長為第一責任人,各地必須於今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區域內治理任務,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從10月起實施關閉、停産。
此次清理整頓的主要內容是全省工業企業的數量,主要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執行環保法律、法規的情況。比如,對已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和竣工驗收的工業污染源,但不能做到穩定達標排放的,要由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下達限期治理任務,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實施停産或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