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3日電(記者 陶俊潔 趙曉輝)中國證監會23日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指出,同類基金業績差異超過5%須説明。
據了解,在一般情況下,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資組合可能由於投資風格的不同而産生業績差異,但投資風格相似的投資組合的業績是大體相似的。不同投資組合之間存在業績差異,可能是由於客觀操作水平的差異,也可能是由於不同投資組合之間存在著主觀的利益輸送的行為,需要特別關注。
對於此,指導意見規定,基金公司應分別於每季度和每年度對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資組合的整體收益率差異、分投資類別(股票、債券)的收益率差異以及不同時間段內同向交易的交易價差進行分析。如果分析期內,公司管理的投資風格相似的不同投資組合間業績差異表現超過5%,公司應就此在監察稽核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中做專項分析。
業內人士認為,指導意見要求公司對投資風格相似的不同投資組合的業績差異進行分析並公開披露,就是為了使公司能夠明了投資業績差異的原因並採取相關改進措施。
證監會有關人士指出,指導意見規定公司相關部門對投資交易行為進行監控和分析評估,並建立公司內部報告和外部信息披露制度,是希望通過公司內部監察稽核部門、監管部門、審計師、社會媒體等多道防線來防範和發現不公平交易行為,給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以外部壓力,使其進行利益輸送和不公平交易行為的動機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