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山東省工商局和省公安廳聯合發佈了打擊傳銷2008年第1號警示。據悉,這是山東省首次公開面向社會發佈警示信息。
山東省工商局和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發佈警示這種形式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含有提醒和告誡的意思,更能引起社會關注。今後,兩部門還將根據傳銷活動發展變化的特點陸續發佈警示。
警示的具體內容為:
警惕傳銷組織以高額報酬為誘餌,打著企業招聘、介紹好工作、合夥做生意等各種幌子,通過親人、朋友、同學、戰友等社會關係引誘遠離學校、家庭、家鄉到異地,並採取限制人身自由、“洗腦”等手段,誘騙或逼迫他人參加傳銷的行為。
警惕傳銷組織打著“電子商務”、“網絡直銷”、“網上基金投資”等旗號,利用互聯網,通過網上電子銀行支付手段收取加入款和發放獎金,從事傳銷的違法行為。
警惕傳銷組織和一些所謂的合法公司假借直銷的旗號,打著“連鎖銷售”、“特許經營”、“連鎖加盟”的幌子,以高額報酬為誘餌,採用發展加盟商、業務員、優惠顧客等形式發展下線,以發展下線的銷售業績為計酬依據的傳銷行為。
警惕以傳銷方式,用後續加入者資金支付高額回報,進行非法集資違法活動。此違法活動一旦崩盤,後續者將血本無歸。
警惕傳銷組織或傳銷骨幹分子,在傳銷受到查處或傳銷即將崩盤時,為逃避責任、推卸責任,而慫恿鼓動參與者聚眾鬧事,聚眾上訪,暴力抗法,製造混亂局面。(記者 張子揚 賈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