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河北:39種食品用塑料製品要標明“QS”標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石家莊3月27日專電(記者曹國廠)記者從河北省質監局獲悉,到今年底,所有取得QS生産許可證的食品用塑料製品,必須在産品的標簽、説明書或包裝等處明確標明“QS”標誌,凡接觸食品的産品,必須在其包裝或産品上明示“食品用”標誌。

    目前河北省已有157家食品包裝生産企業獲得生産許可證,質監部門已對未獲證企業生産銷售行為展開全面查處工作。

    據介紹,劣質食品接觸材料被長期反復使用,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會遷移到食物中,通過食用積累導致慢性中毒,對兒童和青少年的成長髮育尤其不利。為此,國家質檢總局從2006年開始就啟動了第一批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39種食品用塑料製品市場準入工作,飲用水桶、方便麵袋、一次性餐飲具、塑料奶瓶等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産品都在其中。目前第一批産品的市場準入工作已進入查處階段。

    按要求,2008年1月1日以前生産的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製品(以生産日期為準),無論是否加印“QS”標誌,不在無證查處範圍之內,允許合格産品在保質期內繼續銷售。到2008年底,所有取得QS生産許可證的食品用塑料製品,必須在産品的標簽、説明書或包裝等處明確標明“QS”標誌,凡接觸食品的産品,必須在其包裝或産品上明示“食品用”標誌。

 
 
 相關鏈結
· 食品安全教育進校園
· 商務部:八成以上消費者較滿意當前食品安全狀況
· 整規辦:應從四個方面打造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 山東對日農産品出口企業和監管部門
敞開接受日本媒體集體採訪
· 安徽省開通食品安全網站群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