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記者 張景勇)記者28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我國將從4月1日起陸續推廣使用新版機動車駕駛證。改進後的駕駛證使用了33項防偽技術,並且增加了記載發放駕駛證信息的一維條碼。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長李江平説,改進後的駕駛證將分4批在全國推廣使用,正式啟用的地方對初次申領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核發新駕駛證,不得再使用舊版駕駛證;對已核發的舊版駕駛證,只在辦理換證和補證業務時換發新駕駛證。10月全國將統一核發改進後的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向群眾收取的駕駛證工本費仍維持國家核定的每本10元的收費標準。
據李江平介紹,隨著經濟社會和科學技術不斷發展,現在使用的駕駛證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也越來越明顯,如科技含量低、防偽性能差,民警查驗困難、辨認效率低,溯源管理困難、對一人持有多本駕駛證的情況難以核實,等等。因此,進一步改進駕駛證的防偽技術,加強駕駛證管理已成為當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急需解決的問題。經過反復論證和試驗,公安部決定啟用具有較先進防偽技術的駕駛證。
改進後的駕駛證重點改進了直觀視覺查驗的技術,如,證芯的紙張由普通白卡紙變成專用安全紙張,有特製的安全線和紅藍綠三色熒光纖維;證芯的底紋從普通印刷變成防偽印刷,採用了隨機底紋、光變油墨和熒光印刷等技術;塑封套採用了當前最新的雙通道變色技術和雙色熒光圖案等。同時,為了規範對駕駛證的使用和管理,公安部還開發了數字化發行和使用管理系統,在駕駛證證芯上增加了用於記載發放駕駛證信息的一維條碼。此外,還增加了人性化方面的內容:在駕駛證副頁上增加了用於提示駕駛人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或換領駕駛證等簽注內容;塑封套全息防偽採用了平安結圖案,既具有中國特徵,又寓意平安。
“通過上述改進,增加了偽造駕駛證的成本和難度,提高了民警執法查驗真假駕駛證的效率,嚴格了駕駛證的溯源管理。”李江平説。
新版駕駛證分批推廣使用時間表
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記者 張景勇)記者28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我國將從4月1日起分4批推廣使用新版機動車駕駛證,10月全國將統一核發。機動車駕駛證分批推廣計劃已經確定。
4月1日,天津、山西、上海、江西、重慶、西藏、陜西、寧夏開始推廣使用改進後的駕駛證;6月2日,北京、河北、遼寧、吉林、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東、貴州、雲南開始推廣使用;內蒙古、黑龍江、江蘇、福建、湖南、四川、新疆則從8月4日啟動;10月8日,浙江、廣西、海南、甘肅、青海開始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