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4月1日專電(記者劉義)貴州省政府日前正式頒布實施《貴州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辦法》,率先在全國建立通過掛牌督辦解決環境違法問題的長效機制。
《辦法》規定,以下9類重點環境違法案件將被掛牌督辦: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環境違法案件;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環境違法案件;建設項目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環境違法案件;威脅飲用水源環境安全的環境違法案件;造成覆點流域、區域連片污染和工業園區集中污染的環境違法案件;環境違法行為人經多次行政處罰仍繼續違法的環境違法案件;長期未進行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反映強烈的環境違法案件;其他需要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
《辦法》將貴州省環境違法案件的掛牌督辦分為省、市(州、地)、縣(市、區)三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和省、市(州、地)兩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聯合有關部門掛牌督辦;掛牌督辦主體根據不同的環境違法行為採取人民政府掛牌督辦或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聯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掛牌督辦。
貴州省環保部門認為,《辦法》的出臺對貴州省加大環境執法力度,解決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經濟實現又好又快發展,貫徹落實“環境立省”戰略將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