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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清明節期間晴天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4月2日專電(記者 涂洪長)記者從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獲悉,為配合全國“森林防火宣傳周”,福建省清明節期間將嚴格管控野外火源,如果遇到晴天,各地將果斷下達野外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為管控野外火源,福建省要求縣、鄉、村三級實行總動員,組織機關幹部職工、村幹部和護林員實行分片包乾,強化巡山檢查。對林內和林緣的墓地要嚴防死守。特別在進山路口,要增崗設卡,實行嚴格的用火管制,嚴禁攜帶火種進山。

    福建省在近期也加大了森林防火宣傳力度,利用廣播、電視和手機短信等方式倡導群眾用植樹、送花等文明方式開展祭奠活動;在進山路口、墳地、景點、遊覽線路等地段廣貼防火宣傳標語;發動各村利用高音喇叭和巡迴敲鑼等做法,每天提醒村民注意森林防火。

    清明節前後,我國大部分地區氣溫回升迅速,晴熱高溫天氣明顯增多,加之今年國家首次將清明節列為法定假日,清明節期間群眾進山入林掃墓的明顯增加,森林防火面臨嚴峻考驗。為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林業局、民政部決定在3月31日至4月6日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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