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4月10日專電(記者周立權)吉林省長春市90周歲以上老人日前得到了一個好消息,按年齡段的不同,他們可以每月領取生活補貼了。
10日,記者從長春市老齡委了解到,《長春市優待老年人規定》正式實施,規定中明確提出,今後百歲老人每月發300元生活補貼,95周歲至99周歲老人每月發100元生活補貼,90周歲至94周歲老人每月發50元生活補貼,所需費用由各縣(市)、區財政列支。
另外,農村60周歲以上老人不承擔“一事一議”籌勞任務。70周歲以上老人、“五保”老人、享受低保的老人不承擔“一事一議”籌資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