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了解到,從今年6月1日起,工商部門將對商場、超市、市場以及銷售門店提供、使用塑料購物袋的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對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的違法經營者,以及銷售未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産品標誌的塑料購物袋的經營者,依法進行處罰。
各級工商機關還將從今年6月1日至8月1日,對生産、銷售塑料購物袋的經營者開展一次全面的集中清查行動,依法取締無合法證照的塑料袋生産企業,重點查處生産非法塑料購物袋的小作坊、黑窩點,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據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塑料購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也造成了嚴重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國務院辦公廳于2007年12月31日下發通知,要求從今年6月1日起,禁止生産、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記者 鄭北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