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武漢市民進酒店自帶酒水將不會被收所謂“開瓶費”。武漢工商部門表示,將全面叫停“謝絕自帶酒水”,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工商人員表示,《消法》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自主決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而武漢市近期出臺的《合同格式條款監督辦法》明確表示,合同格式條款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擴大提供方的權利。
此前,“禁止自帶酒水”的規定,多次被各級消協點評為霸王條款,但一直屢禁不止。武漢工商部門表示,《合同格式條款監督辦法》實施後,消費者有了維權的硬措施。(記者 張真真 通訊員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