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7日專電(記者郝亞琳)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對黃酒進行的質量監督抽查顯示,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9.3%。
此次抽查對黃酒産品的感官、酒精度、甜蜜素、鉛、菌落總數等1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共涉及上海、江蘇、山東、安徽、福建、浙江等6個省、直轄市100家企業生産的100種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包括:個別産品菌落總數超標;個別産品違規添加甜味劑或防腐劑;個別産品總酸不合格,影響黃酒的口感。
抽查發現,江蘇江陰市振南釀酒有限公司生産的振南牌八年陳釀江陰黑杜酒、江蘇如皋市蒲泉酒廠生産的鑫蒲牌鑫蒲黃酒、上海申龍釀酒廠生産的棗杞營養黃酒、江蘇如皋市蒲西酒廠生産的如通牌白蒲鎮特製黃酒、浙江義烏市金肖酒廠生産紅曲酒、福建龍岩市新羅區紫金山釀造廠生産的紫金山牌龍岩糯米酒質量較差。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監部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抽查中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