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5月1日專電(記者鄭良)近日修訂的殘疾人保障法規定,對於有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確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殘疾人,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廈門勤賢律師事務所律師曾淩説,新修訂的殘疾人保障法對殘疾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途徑增設具體規定,並對相關部門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義務作出規定,包括:
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殘疾人組織投訴,殘疾人組織應當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查處,並予以答覆;殘疾人組織對殘疾人通過訴訟維護其合法權益需要幫助的,應當給予支持;殘疾人組織對侵害特定殘疾人群體利益的行為,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獲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