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廈門5月4日專電(記者項開來)商家銷售處理商品時,卻不標示處理品和處理品價格,這是消費者經常遇到的情形。廈門市物價局近日曝光的多種價格欺詐伎倆顯示,銷售處理品不標明準確信息也構成價格欺詐。
廈門市物價局披露,該市一家商場在銷售有效期即將到期的牛奶時,卻沒有標示該商品屬於處理品,也沒有標明價格。最終這家商場被責令改正,並罰款2000元。
廈門市物價局價格執法人員表示,經營者降價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必須使用降價標價簽,如實標明降價的原因以及原價和現價,以區別於正常價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