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5月6日專電(記者向志強)南寧市物價局近日下發通知,從5月開始,達到一定規模的食用植物油批發、零售企業必須對食用植物油批發、銷售及價格情況實行每旬一報。
據介紹,報告內容包括:南寧市食用植物油批發銷售情況,包括批發企業購進、銷售的情況;南寧市小包裝食用植物油零售情況,包括有代表性的集貿市場和超市購進、銷售情況;南寧市食用植物油批發、零售價格情況。
根據要求,每月1日、11日、21日(節假日順延),相關企業要分別報送上一旬有關情況。供應情況和價格水平出現較大變化(變動幅度超過5%)時,要及時分析原因、採取措施並上報情況。
南寧市價格監測中心數據表明,在經歷了一季度的上漲後,4月以來南寧市食用油價格小幅下滑並逐步趨於平穩。實行定期報告制度將有助於進一步確保市場供應,穩定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