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支持新疆自治區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新疆自治區剛剛出臺一項支農金融新舉措,採取逐步將財政涉農資金在農信社開戶管理或代理支付的方式,幫助農村信用社擴大支農資金的來源,提高農村信用社支農惠農服務水平。
近幾年來,新疆自治區農村信用社已成為支持“三農”的重要金融支柱。去年,農村信用社用僅佔全區金融同業8.85%的資金來源保證了新疆自治區七成以上的農業貸款投放,特別是農戶小額貸款覆蓋率和貸款凈投放都分別排在全國農信社系統第一和第二位,全區94%以上的農戶能夠得到農村信用社的貸款;今年截至目前,新疆自治區農村信用社已發放春耕備耕貸款及抗震救災資金100億元,農村信用社在新疆自治區新農村建設中支農主力軍的作用十分突出。
按照新疆自治區財政廳下發的關於支持新疆自治區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通知,為積極穩妥地推進財政涉農資金在農村信用社開戶管理,全區將按照農村信用社發展水平,先選擇試點,有計劃、分步驟推進,逐步擴大開戶管理的範圍。開戶後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的,財政涉農資金可選擇其他金融機構開戶管理。(記者 黃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