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西藏自治區衛生廳獲悉,以免費醫療為基礎的西藏農牧區合作醫療制度全面推行以來,減輕了廣大農牧民看病的負擔,大部分醫療費用得到及時報銷,杜絕了農牧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
據統計,2007年,西藏農牧民群眾共發生醫療費用近3億元,共為農牧民報銷補償醫療費用約2.3億元。
據了解,從2007年起,西藏實施了新頒布的《西藏自治區農牧區醫療管理暫行辦法》,農牧民免費醫療補助標準提高到人均100元,並提高了為農牧民報銷補償的比例及報銷補償限額。西藏237萬多名農牧民享受到了這一特殊政策。
目前,交納個人籌資的農牧民就醫所發生的住院費用,在鄉鎮醫療機構,由過去直接免收70%,提高到直接免收70%-85%,在縣醫療機構,由過去報銷70%,提高到報銷70%-80%,在地市以上醫療機構,由過去報銷60%,提高到報銷60%-70%。對交納個人籌資和未交納個人籌資的農牧民,每年每人累計報銷補償的限額,由過去的3000元分別提高到8000元和6000元。同時,對農牧民孕産婦住院分娩實行100%的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