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6月29日召開的海南省交通行業石油價格改革補貼資金兌付工作緊急會議上獲悉,中央財政安排海南省公路水路運輸行業2008年度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分為兩批共計2.1847億元,城市出租車油價補貼7月1日前將全部兌付到經營者手中。城市公交車、農村道路客運等補貼將在7月20日前兌付完畢。
記者從會上獲悉,在中央安排的2.1847億補貼資金共分兩批,其中,第一批為補貼全年12個月共14090萬元(城市公交8790萬元、出租車1722萬元、農村客運1558萬元、島際水路客運2020萬元);第二批為追加2008年6月20日調價後補貼7-12月份共7757萬元(城市公交3789萬元、出租車942萬元、農村客運1343萬元、島際水路客運1683萬元)。另悉,出租車第二批補貼資金除中央財政負擔65%計942萬元外,海南省地方財政還配套負擔35%計507.2307萬元。
據了解,交通運輸行業補貼範圍為:城市公交車、城市出租車、農村道路客運及島際水路客運經營者。全省列入補貼範圍的出租車4292輛,公交車1567輛,農村道路客運班車1469輛。
海南省交通廳有關負責人在會上明確要求,對報廢車、套牌車、無證車以及非法運營、拒不年審的車輛(船舶),不得納入補貼對象。此外,違反《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暫停市縣許可新增出租汽車運力的通知》(瓊府辦函〔2006〕36號)規定,擅自新增的出租車不得納入補貼對象,這些車輛的補貼問題由市縣自行解決。
瓊州海峽客運渡船補助對象為實際擁有客運渡船的企業,由省財政直接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記者 侯小健 通訊員 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