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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實行新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7月15日專電(記者呂福明)為確保“迎峰度夏”及奧運會期間山東電力供應,山東省近日適當上調高峰、低谷時段電價浮動範圍,並試行了尖峰電價。這是山東省14年來首次對原有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進行調整。

    所謂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是根據負荷曲線特性,把一天劃分為不同的時段,並對不同時段的用電執行不同的電價。

    據統計,山東省自1994年實行峰谷分時電價以來,節約發電裝機300萬千瓦以上,節省投資超過150億元。但是,近年來山東峰谷差日益拉大,高峰時段負荷比較緊張。特別是今年以來,受缺煤和煤質差等因素的影響,山東電網負荷高峰時段發電能力嚴重不足,全網已被迫實行兩次限額用電。

    據電力部門預測,今年夏天山東電網高峰負荷電力缺口將達700萬千瓦。

    為彌補用電高峰時段電網負荷缺口,山東省近日實施新的峰谷分時電價調整政策:一是將高峰時段調整為8時30分至11時30分和18時至23時,低谷時段調整為23時至7時,其餘時段為平段;二是將現行高峰、低谷時段電價按基礎電價上下浮動50%調整為上下浮動60%;三是將高峰時段中的10時30分至11時30分和19時至21時劃分為尖峰時段,電價按基礎電價上浮70%。

    據介紹,這次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調整,主要針對一般工商業和大型工業用戶,對居民用電等暫不作調整。業內人士認為,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調整後,用戶通過採取錯峰、避峰用電等措施,可降低用電費用;發電企業可以提高設備利用效率,保證機組平穩運行;供電企業可減少供電成本。

    據山東電網介紹,全省的電網平均峰谷差由原來的780萬千瓦降低到目前的630萬千瓦,電網的供電負荷率由原來的85%提高到90%,電能利用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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