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4日電(記者姚潤豐)記者24日從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獲悉,天津市日前批准《南水北調中線天津幹線(天津段)兩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在南水北調中線沿線四省市中率先發佈工程兩側一、二級水源保護區範圍,明確規定水源保護區範圍內的禁止行為,保護水源水質。
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天津幹線天津境內段工程自武清區王慶坨鎮西南津冀交界處至天津幹線工程終點西青區外環河泵站,全長24公里,設計流量50立方米每秒。該段工程途經武清、北辰、西青三區,輸水幹線兩側地區人口密度較大,土地肥沃,利用率較高,經濟比較發達。
據悉,一級水源保護區範圍為自工程輸水暗渠箱涵外緣向兩側各外延50米,在此區域內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排放油類、酸液、鹼液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水、醫療廢水及有毒有害廢液等。二級水源保護區範圍為自一級水源保護區邊線向兩側外延150米,在此區域內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電鍍、皮革、造紙、冶煉、放射性、印染、染料、煉焦、煉油及其他有嚴重污染的建設項目;禁止利用滲坑、滲井、裂隙、溶洞以及漫流等方式排放工業廢水、醫療廢水和其他有毒有害廢水等。
《方案》要求,天津市有關部門應嚴格管理,控制輸水沿線兩側水源保護區內的開發建設性活動;工程建設單位要嚴格履行建設程序的有關規定;沿線區政府要加強對已建項目的管理,避免生産、生活活動對南水北調中線工程調水水質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