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7月27日電(記者葉健)為廣泛發動群眾檢舉揭發非法生産、買賣、運輸、儲存和使用爆炸物品行為,山西省公安廳近日作出決定,今後將進一步簡化獎勵程序、提高獎勵標準,舉報涉爆違法犯罪最高可獲獎金10萬元。
據介紹,今後對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標准將提高為:通過核查舉報線索,查獲非法炸藥500公斤以下或雷管500枚以下的,獎勵2000元;查獲非法炸藥5000公斤以上或雷管3萬枚以上的,可獲獎勵3萬元;查獲非法硝酸銨、氯酸鉀的,依據查獲數量可獲得1000元-5000元不等的獎勵;對查獲非法爆炸物品數量特別巨大的,查獲居民區、商業區非法儲存爆炸物品數量巨大的,查獲重大非法生産窩點或非法販運網絡的,舉報有功人員將可獲得3萬元—10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