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市長張廣寧簽署政府10號令,頒布了《廣州市流動人員管理規定》,並從 8月18日起實施。
《規定》宣佈,凡辦理和持有該市暫住證的流動人員,均可享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法律援助、申報科技成果、計劃生育、婚前保健、孕期保健、社會保險、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子女義務教育等9大公共服務。(記者 羅艾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