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安8月26日電(記者馮國)為幫助陜西地震災區加快災後重建步伐,陜西省地稅局日前決定在地震災區執行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
這些優惠政策主要是,對重災區損失嚴重的企業,地稅部門將免徵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對受災地區企業取得的救災款項以及與抗震救災有關的減免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企業因地震造成的財産損失,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自7月1日起對重災區實行增值稅擴大抵扣範圍,允許企業新購進機器設備所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予以抵扣。對受災地區個人取得的各級政府發放的救災款項,接受捐贈的款項,抗震救災一線人員按照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規定標準取得的與抗震有關的補貼收入,一律免徵個人所得稅;由政府為受災居民組織建設的安居房,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轉讓時免徵土地增值稅。對地震中住房倒塌的農民重建住房的,在規定標準的部分免徵耕地佔用稅。對重災區開採應稅礦産品的企業,確因地震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減免或免徵2008年度資源稅等。
為鼓勵社會各界支持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陜西省地稅局還決定,凡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將自産、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捐贈給受災地區的免徵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企業、個人向受災地區的捐贈,允許在當年所得稅前和當年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