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9月2日專電(記者朱薇)記者近日從重慶市政府常務會獲悉,從今年10月起,企業職工包括領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人員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救濟金的發放金額從目前發7個月的工資或養老金上調為15個月的工資或養老金。按照新標準,企業職工死亡標準可提高8800元至1.4萬元。
據了解,目前,重慶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可享受兩項待遇:喪葬費2000元;一次性救濟金,由企業向死亡職工直系家屬發放死者7個月的工資或基本養老金。按照這個標準,企業在職職工死亡待遇人均約1.4萬元,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死亡待遇人均約1萬元。
重慶市勞動保障局副局長周平介紹説,按照新標準,企業在職職工的死亡待遇,人均可達到2.8萬元,比舊標準多1.4萬元;而參保企業人員的死亡待遇,比舊標準人均多8800元,可達1.84萬元。除了企業在職職工、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外,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待遇的人員,死亡待遇也同時提高到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