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4日專電(記者張曉松)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近日制定並頒布《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統一了個體戶驗照辦法,並進一步改革和規範了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辦法共分13條,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每年在規定時間內,依法對上一年度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及經營情況進行檢查的一項監督管理制度。
記者3日從工商總局了解到,根據國務院《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個體工商戶應當每年在規定時間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驗照手續。過去,個體工商戶驗照是參照企業年檢進行的,由各省市分別制定各自的驗照辦法。
工商總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司司長劉俊臣表示,這次制定統一、單獨的《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考慮到個體經營分散、靈活、簡單的特點,進一步簡化了程序,同時保證了全國執法尺度的統一。
近年來,我國個體經濟發展迅速。到今年6月底,全國工商機關共登記個體工商戶2759萬戶,從業人員5609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