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女職工生育保險權益,改善生育保險待遇,9月9日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佈了《關於提高生育保險定額支付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2013年10月1日廢止。 據了解,天津市將提高産前檢查費、自然分娩和人工干預分娩、引産、宮內節育器置(取)術等四項定額支付標準。
産前檢查費定額支付標準方面,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的産前檢查費限額由100元提高到400元;滿12周至不滿16周終止妊娠的産前檢查費限額由300元提高到600元;滿16周至不滿28周終止妊娠的産前檢查費限額由500元提高到800元;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或分娩的産前檢查費限額由800元提高到1100元。
自然分娩、人工干預分娩定額支付標準方面,將自然分娩定額支付標準由1800元提高到3000元,人工干預分娩由1900元提高到3100元。
引産定額支付標準方面,將引産定額支付標準由1000元提高到二級醫院1300元、三級醫院1600元。
宮內節育器置(取)術定額支付標準方面,將宮內節育器置(取)術定額到200元,將更換宮內節育器支付標準由225元提高到325元。(記者 張璐 通訊員 崔憲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