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蘇省教育廳獲悉,江蘇省將從今年起實施農村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這一工程已經作為省委、省政府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要著力抓好的10件實事之一。
該工程的實施步驟是,今年在蘇北5市申報的基礎上選擇22個縣(市、區)的公辦農村初中開展試點,努力完成試點地區初中新增的宿舍和食堂建設,為家庭無監護條件、距離學校較遠、確需寄宿的留守少年兒童提供安全的宿舍、衛生的食堂。2009年起,在蘇北、蘇中其他經濟薄弱地區的農村初中繼續實施。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做好農村小學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的改善工作。省財政將設立專項補助經費給予幫助。
實施食宿條件改善工程採取“縣為主體,省市統籌”。縣級政府是實施的責任主體。(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