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9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9日正式發佈《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不再對回購期間的現金分紅作出強制限制,同時增加了加強實時監測防範內幕交易的內容。
據介紹,在9月21日至9月28日就補充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期間,證監會共收到來自證券公司、律師、個人投資者等社會各界以及滬深交易所反饋意見80多條。反饋意見主要涉及如下問題:一是建議不對回購期間的現金分紅作出強制限制,二是建議由證券交易所儘快出臺配套措施,加強對上市公司回購事宜的信息披露、內幕交易監管,以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三是建議有關文字表述更為嚴謹。
針對這些意見,證監會對補充規定做了修改完善。一方面,根據鼓勵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導向,修訂後的補充規定對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期間實施現金分紅不做強制性限制。另一方面,正式發佈的補充規定要求,證券交易所制定上市公司回購相關業務規則,加強對回購股份的信息披露和債權人合法權益程序保障的合規性監管,對回購股份交易實行實時監察,防範內幕交易以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為的發生。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透露,接下來,將對2005年發佈的《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修訂,除競價方式回購外,對協議方式和要約方式回購都會做統籌考慮。
這位負責人表示,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制度的完善,為市場內在穩定機制的運行提供了法制保障。上市公司在其投資價值凸現的情況下,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既有維護股東權益和投資價值增長的內在需要,也有利於增強投資者的信心,穩定市場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