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城鄉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障體系,在新一輪繳費年度來臨之際,從10月起,天津市再次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標準。在原有基礎上,由市及區縣財政共同出資對每位參合農民每人增加20元,使天津市參合農民的平均籌資標準達到164元,有條件的涉農區縣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同時,農村五保對象和低保對象享受繳費補助和相應待遇。
據了解,從2003年起,天津市率先在全國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經過5年的探索與實踐,新農合製度取得了顯著成效,在地域上已實現全覆蓋,國家規定參合率達到80%的目標提前一年超額完成。截至2008年9月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天津市12個有農業區縣全面鋪開,覆蓋全市3800多個行政村,參合農民達到330萬人,參合率突破96%,人均籌資水平超過144元,農民每年只需交納40元就可享受全年的醫療保障。如今,“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難了”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僅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而且已成為天津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成功實踐。
從10月起,新一輪參合年度已開始啟動,為促進新農合製度平穩健康發展,市及區縣兩級財政補助標準在原有基礎上每人增加20元,此外,參合農民現行醫療待遇保障政策一律不作調整,並確保參合人員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新農闔家庭賬戶的劃入金額和比例,按照所在區縣原政策規定標準執行。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根據財政補助標準和轄區參加新農合人數安排補助資金,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有農業區縣要建立新農合運行狀況統計分析制度,完善新農合基金預警機制,使新農合基金安全運行。(記者 張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