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期,已發生多起“地下炒金”事件,投資者損失慘重,引起了社會公眾廣泛關注。央行提示消費者,“地下炒金”是典型的非法黃金期貨交易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如果參與其中,其合法權益將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而風險和社會危害性極大。
依據相關規定,國內投資者可以通過商業銀行進行黃金交易所的實物黃金的投資,也可以進行商業銀行的紙黃金的投資,還可以進行上海黃金期貨交易所的黃金期貨交易。之所以還會有人或機構參加“地下炒金”,主要原因是在利益誘惑下忽視了法律與風險。“地下炒金”是一種俗稱,實質上是變相期貨交易。
據透露,央行將加強與銀監會、證監會、海關總署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密切各部門在黃金現貨、黃金期貨、商業銀行黃金業務、黃金進出口等方面的監管合作,共同維護黃金市場健康發展。(記者 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