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勞動保障廳出臺文件,要求各地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化發放進程。實行社會化發放後,離退休人員原享受的單位福利待遇保持不變。
為了保障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江蘇省內一些地區已經開始進行社會化發放的試點。23日出臺的文件明確,尚未社會化發放的地區,要借鑒先行改革地區的經驗,由點到面,逐步推進。同時,參保單位要按時、足額為參保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未實行社會化發放的參保單位,要認真履行代發養老金的責任,應將經辦機構委託代發的養老金,及時、全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不得延期發放,更不得挪作他用。
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地區,要明確參保事業單位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責任,離退休人員原享受的社會養老保險統籌支付項目之外的福利待遇,仍按原渠道支付。(黃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