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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檔房取消價格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京11月1日專電(記者鄧華寧)南京市房管局10月31日宣佈調整高檔房的認定標準,取消價格限制,凡是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容積率在1.0以上的就算是普通房,只需交納2%的契稅。該政策從10月1日起執行,之後已經交納過契稅且符合新標準的房産交易均可以辦理退稅。

    據悉,此前南京市的普通住宅標準為:建築容積率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144(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含)以下,具體交易價格標準為主城江南八區每平方米9900元(含)以下、江寧每平方米6000元(含)以下、江北每平方米4900元(含)以下。必須同時滿足上述標準,即可認定為普通住宅,購房契稅為總房價的2%;而只要有一條不符合,則歸入高檔房行列,交納4%的契稅。

    據二手房業內人士介紹,按照老的認定標準,南京至少有一半的房子都屬於高檔房,事實上,這其中有一半都是價格超標的舊房、老房。按照新標準,“遍地高檔房”的尷尬將不復存在,特別是一些購買城區裏老舊二手房的市民,將節約2%的契稅,再加上前不久南京市推出的購房補貼,以及財政部出臺的優惠新政,購房者們在購買普通商品房時將省下一筆不小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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