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1月11日專電(記者江威)近日,內蒙古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操作規程》,標誌著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進入規範化、程序化、透明化階段。
《規程》規定,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經過領表、申請、初審、公示、報送、二次公示、審批、登記等八個環節,便可被確定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列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根據情況可以享受租賃補貼、實物配租或公房租金核減等保障政策。一個家庭從申請到確定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需35天-90天,申請人只需在申請環節填寫相關表格、提供相關材料,其餘工作全部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旗(縣、市、區)有關部門完成。
另外,內蒙古自治區民生信息系統之一的“城鎮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已于近日完成開發和測試,正由內蒙古建設廳組織各盟市、旗縣相關人員進行培訓。該系統依據國家、自治區關於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有關法規、政策及《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操作規程》的精神、原則和要求,分別為旗(縣市區)、盟市和自治區三級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政府設計了相應的操作平臺,便於各級主管部門依據職責進行規範、快捷的管理,也便於自治區政府及時對各地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進行監測。
年底前,預計全區各地可完成住房保障電子檔案錄入和基礎數據集中工作。今後兩年,內蒙古將進一步完善該系統,逐步做到住房保障工作的項目申報、計劃下達、資金撥付全部在網上進行,最終實現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網絡化、動態化和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