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1月17日專電(記者岳德亮)杭州市政府決定,在可以申請廉租房的家庭中,凡是成員中有一人已年滿70周歲等四類的,在實物配租時享受優先待遇。
杭州市政府辦公廳日前發佈的《杭州市區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試行)》指出,實行實物配租的申請家庭,保障面積標準為建築面積36平方米(含)至50平方米(含)。
對申請實物配租且符合條件,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家庭,予以優先配租,並優先選擇具體房源:家庭成員中有一人已年滿70周歲;家庭成員中有持殘疾人證的一級至二級下肢殘疾的殘疾人;家庭成員中有持殘疾人證的一級至二級智力或精神殘疾的殘疾人;家庭成員中有持殘疾人證的一級至二級視力殘疾的殘疾人。
杭州市政府規定,實物配租為集中配租時,申請家庭通過公開搖號産生選房序號,並按序號依次選房;日常配租時,申請家庭按照保障資格證上的順序號,從廉租住房房源庫中隨機産生的若干房源中選房。
據了解,杭州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和民政部門將定期對配租家庭的經濟收入、房産等情況進行審核。對因申請家庭成員經濟收入、房産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其配租期滿後作出取消配租資格並收回廉租住房。
杭州市政府此前表示,從今年起的三年內,杭州要開工建設50萬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分別解決低保標準1.4倍、1.7倍、2倍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逐步擴大廉租房保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