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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手機消費三大“陷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瀋陽11月18日專電(記者王炳坤、陳光明)看起來嶄新漂亮的手機,裏面竟裝了“一肚子”電話號碼;外表上看是允許在國內銷售的正品手機,事實上進網許可證是造假後貼上去的。遼寧省鞍山市工商部門日前對市內一些商業場所檢查發現,手機産品在銷售、維修服務中容易出現三大“陷阱”。

    ——“冒牌”手機翻新,愣充新品打折賣。

    進網許可證是在我國境內銷售手機的必備標誌,而工商執法人員在監管中發現,一些通過走私途徑進入境內的水貨手機、靠貼別的牌子銷售的假冒手機以及由“二手”翻新的手機等,經銷商在加貼了偽造的進網許可證後,堂而皇之地作為正品銷售。這類“冒牌”手機因為價格比正品手機要低20%—30%,翻新機的價格甚至比正品便宜一半,因此對消費者具有很強的吸引力。

    然而不知內情的消費者購買這類手機後常碰到尷尬事,例如有的手機語言顯示方式根本就沒有中文,或者在手機電話簿中儲存著大量看起來很奇怪的電話號碼。而且這類手機一旦出現質量問題,保修服務更是無從談起。

    ——假名牌電池,低價購進高價賣。

    執法人員發現市場上倣冒手機電池、配件情況也較為嚴重,而且隱蔽性更強。被倣冒的手機配件主要是售量大、技術水平要求不高的配套産品,如一些名牌手機電池,不法商家購進價格只是四五十元,有的甚至20元一塊。這個價格不足正品的10%,賣給消費者的售價卻與正品不相上下,但是在質量上則有很大差距。

    ——維修貓膩多,舊零件換走新零件。

    執法人員檢查發現,一些經銷商沒有維修通訊器材資質,《營業執照》中也沒有核準此項經營範圍,卻打著專業招牌從事維修通訊器材經營活動。一些消費者反映少數商家採取偷梁換柱方式,將維修手機上沒有故障的原裝零件卸下來,然後換上自行收購的劣質配件,再把偷卸下來的好零件以高價售出。可是針對這類糾紛,消費者難以取證,維權很難。

    鞍山市工商部門相關人士提醒,消費者應選擇證照齊全的品牌商家購買産品,購買時可以要求查看商家的貨品來源證明,仔細詢問商家的保修規定,對發生質量問題且商家不按規定解決的,應及時向工商、消協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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