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隊向社會公佈《高支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便民服務承諾7條措施》等文件,並從即日起實施。
7條措施包括:在事故發生後,將“警民聯絡卡”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提示卡”等發放事故當事人;實施“綠色生命通道”救助機制,及時救治傷員;對轄區內發生的信訪、復核、逃逸等典型事故進行回訪;設立監督投訴電話,並通過公示欄公開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損害賠償項目、標準和計算方法;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辦案民警及時探訪受傷人員,了解病情、治療情況及傷員訴求等;在對當事人進行調查、送交材料、領取扣押物品、賠償調解等工作時,必須打電話(應有記錄)或書面提前通知預約,保證當事人能一次順利辦理預約事項;設立簡易程序事故處理窗口,辦理轄區內高速公路屬於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記者 錢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