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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提示:信貸類理財産品慎防“預期收益”風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2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哈爾濱11月19日專電(記者 呼濤)以往因多能實現“預期收益率”而受到熱捧的銀行信貸類理財産品,近期頻現提前終止。理財專業人士提示,在存貸款利率下降等背景下,投資信貸類理財産品應謹慎考量收益率等風險。

    隨著我國由“穩健的財政政策和從緊的貨幣政策”向“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調整,利率下調成為趨勢,部分銀行信貸類産品收益率因此出現下滑。

    浦發銀行高級理財經理、國際金融理財師李智海説,信貸類理財産品也是最常見的銀行人民幣理財,其運作原理是銀行將其信貸資産,通過信託公司轉化為理財産品向客戶發售。這類産品主要投資于商業銀行或者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託産品,也有投資于商業銀行優良信貸資産受益權信託的産品。

    以往,銀行推出的這類産品一般都是選擇了優良的信貸資産,到期收益率都能達到預期收益水平,因其按期兌付、收益高、安全性高等特點而備受歡迎。但是,信貸類理財産品與銀行的貸款利率密切相關。原信託合同中有利率保護約定的即借款企業的利率隨著央行利率下調而下調,如遇貸款利率大幅下調,會造成實際收益低於預期收益。另一種情況是信貸資産的借款方因利率下調而提前終止原有貸款,銀行就提前收回貸款進而清算收益並終止相關信貸理財産品。

    理財專業人士提示,信貸類理財産品在銀行銷售時被定性為“非保本浮動收益”産品,投資者勿將此産品認定為“隱性的保本保收益産品”。信貸類理財産品如提前終止,投資者將承擔利率風險、再投資風險等多重風險,應謹慎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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