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高速公路已遍佈大中城市。據權威統計,我國70%以上的客流、物流都是通過高速公路來週轉的。作為交通主動脈的高速公路,如果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如何應急?如果發生冰、雪等惡劣天氣怎樣處理? 為了加強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更好地處理高速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公安部近日發佈了《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程序規定》。12月9日,記者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詳細解讀了該規定。
建立統一指揮的高速公路交通應急機制
鵝毛的大雪漫天飛舞,蜿蜒的車流困在原地......今年年初的冰雪災害事故,成為公眾揮之不去的夢魘。
"極端惡劣天氣是這次事故的主因,但是當時沒有一套規範統一、行之有效的指揮機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冰雪災害事故處理的時間。"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從這次冰雪災害事故結束之後,他們就開始醞釀製定一套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的辦法。
規定明確指出,各級公安機關要完善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協調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機制。
各級公安機關應當建立高速公路分級應急響應機制。要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會同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衛生、安全監管、氣象等部門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醫療急救、搶險救援等單位,聯合建立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預警機制和協作機制。
"預警機制和協作機制非常重要,應對高速公路突發事件,光靠公安機關一家顯然不行,必須要和交通運輸、衛生、氣象等部門密切配合。"這位負責人解釋説。
按輕重緩急規定四級應急響應級別
高速公路發生突發事件,有關部門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必須按照輕重緩急,分級別處置。
根據道路交通中斷造成車輛滯留的影響範圍和嚴重程度,該規定首次將高速公路交通應急響應從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應急響應級別。
對道路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嚴重影響相鄰三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速公路通行的為一級響應,由公安部負責指揮、協調省級公安機關進行處置。道路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涉及相鄰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速公路通行的為二級響應,由發生地省級公安機關聯合被影響地省級公安機關指揮、協調處置工作。道路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影響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相鄰三個以上地市轄區高速公路通行的為三級響應,由省級公安機關指揮、協調地市級公安機關進行處置。道路交通中斷12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影響兩個以上地市轄區內高速公路通行的為四級響應,由發生地地市級公安機關聯合被影響地公安機關進行處置。
高速公路省際入口非緊急情況不得關閉
"突發事件處理的好不好,應急處置是非常關鍵的一步。"這位負責人強調,今年年初的冰雪災害事故,有關部門在應急處置時存在一定疏漏。
以封閉高速公路為例,目前各地地方性法規規定很不統一。有的省規定交警支隊遇到突發事件可以封路,有的省甚至規定交警大隊就有封路權。這樣在權限、職責、程序上的不統一,往往會貽誤處置突發事件的最佳時機。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在今年年初的冰雪災害事故中,有的省份看到天氣惡劣,也不提前告知相鄰省份,把高速公路一封了之,造成許多車輛走不了,回不去,最終長時間滯留在高速公路上。
規定明確要求,高速公路實施交通應急管理時,非緊急情況不得關閉省際入口。一級、二級響應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不能疏導交通,確需關閉高速公路省際入口的,應當事先徵求相鄰省級公安機關意見;一級響應時,需要關閉高速公路省際入口的,應當報公安部批准後實施。
規定還指出,具體實施關閉高速公路省際入口措施的公安機關,應當每小時向相鄰省(自治區、直轄市)協助實施交通管理的公安機關通報一次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進展情況;應急處置完畢,應當立即解除高速公路省際入口關閉措施,並通知相鄰省級公安機關協助疏導交通,關閉高速公路省際入口24小時以上的,還應當同時上報公安部。
啟動應急響應第一時間向社會發佈
"高速公路發生突發事件,公安機關並不僅僅要現場採取有關措施,還應該及時向公眾發佈有關情況。"這位負責人説。
規定明確要求,各級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佈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對外發佈的有關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高速公路實施交通應急管理,需採取交通管制措施影響道路交通,公安機關應當採取現場接受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形式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及時公佈信息。同時,協調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在高速公路沿線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交通管制措施。" 這位負責人指出。(徐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