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在外省務工人員有680萬人,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到11月底,江西省已有33.16萬外出務工人員返鄉,佔總數的4.86%。妥善安置好返鄉農民工成為江西省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近日,江西省出臺《關於做好返鄉農民工就業和接續社會保險關係的若干措施》,提出17項具體舉措,全力做好返鄉農民工就業和社會保險工作,切實增加農民收入。
引導返鄉農民工在工業園區就業
2009年,江西省將安排2億元資金,用於工業園區企業新招收員工的免費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為返鄉農民工優先發放培訓券。將在鄉鎮設立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服務窗口,採取就業直通車、送崗進村、送培訓下鄉、舉辦專場招聘會等形式提供免費就業服務,引導返鄉農民工到省內工業園區企業就業。
勞動保障、中小企業部門將通過“兩個合同、三個臺賬”收集工業園區企業用工需求,實現返鄉農民工與工業園區企業崗位的快速對接,引導企業儘快辦理求職農民工錄用手續。此外還將組織黨員對返鄉農民工中的困難人員進行一對一幫扶,建立領導聯絡挂點制度和勞動關係協調處理機制,幫助返鄉農民工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提供小額貸款支持返鄉農民工創業
為支持返鄉農民工創業,江西省不僅對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提供小額貸款支持,而且通過減免稅費降低返鄉農民工創業成本。如:為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返鄉農民工提供5萬元以內的擔保貸款;對企業新增崗位吸納返鄉農民工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可給予200萬元以內的擔保貸款。
重點支持返鄉農民工從事農業産業化經營和服務業,創辦農村經濟實體。對自主創業的返鄉農民工開展免費創業培訓,對符合規定的減免稅費;對在創業孵化基地創業的,自創辦之日起,一年內減半繳納房租費和水電費,三年內免繳物管費、衛生費。
確保返鄉農民工享受各項社會保障
江西省將採取多項措施確保返鄉農民工享受各項社會保障,對符合條件的返鄉農民工按用工地的標準通過失業保險基金及時核發一次性生活補助。省內異地就業返鄉農民工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可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對不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原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可與以後繳費時間合併計算。企業招用返鄉的40歲以上農村勞動力、貧困戶勞動力和被徵地農民就業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交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部門按實際安置人數和有關規定,給企業一定額度的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此外,江西省還要求有關部門做好返鄉農民工的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係的接續工作,落實有關工傷保險待遇。返鄉農民工在江西省工業園區企業參保的,其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統一按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予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