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珠三角地區部分中小企業經營困難,導致海南省部分外出務工人員返鄉,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23日發出有關通知,要求切實把做好返鄉農民工就業作為當前和明年就業工作的重點,及早採取有效措施積極主動應對,盡可能把金融危機對就業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為了準確掌握全省返鄉農民工基本情況,各市縣要依託鄉鎮勞動保障平臺建立返鄉農民工臺賬,及時掌握轄區內農民工返鄉人數、返鄉原因及就業意向,一天返鄉100人以上的市縣要當日向省級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報告。
加大就業援助力度
把返鄉農民工納入就業援助範圍,全面落實就業扶持政策。要將家庭困難的農民工作為重點援助對象,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每一位重點援助對象免費提供一次職業指導、三個就業信息(信息交流、保險宣傳、技能培訓);為農村“零轉移農戶”提供轉移培訓、崗位信息等服務,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努力實現農村“零轉移農戶”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或轉移就業。
拓展轉移就業渠道
各市縣要組織開展當地就業崗位信息專項調查活動,摸清轄區內各類企業和新開工項目的用工需求。全省統一組織開展返鄉農民工與就業崗位對接活動,促進返鄉農民工在省內各市、縣間轉移就業。加強省內各市、縣間的聯絡與溝通,開展省內跨市、縣勞務協作和勞務對接活動,不斷擴大省內轉移就業規模。
進行針對性培訓
將有培訓意願的返鄉農民工全部納入“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實施範圍,免費開展針對性職業技能及轉崗培訓。幫助企業開展崗位培訓,200人規模以上加工類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因受金融危機影響在生産開工不足時確需組織下崗職工技能培訓的,報批後,享受培訓補助。
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穩定就業,避免大規模經濟性裁員。制定適合失地農民特點的勞動合同文本,督促和指導農民工較集中的建築、餐飲、加工等行業的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加大失業調控力度,企業裁員20人以上或者裁員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需提前30日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一次性裁員超過本企業職工總數20%或一次性裁員50人以上的,必須提前30天向當地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和政府報告。裁員單位在6個月內需要新招用人員的,優先從本單位裁減人員中錄用。
扶持返鄉農民工創業
將返鄉農民工納入創業扶持政策範圍,在稅費減免、金融信貸、政策扶持、創業服務等方面予以支持。對有創業意願的返鄉農民工免費開展創業培訓,提供政策諮詢、項目信息、開業指導、小額貸款等服務,引導返鄉農民工建立專業合作組織,帶動農村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記者 袁鋒 汪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