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5日公佈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停止執行死刑程序有關問題的規定》,對死刑案件停止執行程序依法進行規範。
據了解,該司法解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刑事審判實踐制定的,共七條,其中:發現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歸案,可能影響罪犯量刑的;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暫停或者停止執行死刑,可能影響罪犯量刑的;判決可能有其他錯誤的等情況,適用該司法解釋。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12月25日還公佈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內容有爭議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問題的批復》。(記者 白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