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佈了2009年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各類申請審批分數線。2009年,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定居夫妻團聚類審批分數線為146.1分,即2005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無依靠未成年人投靠父母類為16分,照顧無依靠父母類為6分,無依靠老人投靠子女類為16分。凡達到上述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分數線的申請人,2009年內可經審批後赴港澳地區定居。申請人如需了解打分情況,可向受理其赴港澳地區定居申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