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6日專電(記者孫玉波、張曉松)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有關負責人6日説,目前國家從更高的層次對房地産信貸政策進行了調整,著重改進金融服務,加大對居民住房消費的金融支持力度。
這位負責人説,2008年10月22日人民銀行宣佈擴大貸款利率下浮幅度,調整首付款最低比例,在這個基礎上,要求商業銀行對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貸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提供優惠條件。12月22日,國務院出臺了若干意見,提出加大對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明確了國家推動住房合理消費,促進房地産健康發展。
我國地域廣大,各地土地成本不同,房地産市場冷暖不均;此外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狀況、住房習慣等有較大差異。若干意見賦予商業銀行更大的自主決策空間,根據借款人的不同情況提供差異化的服務。若干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居民購買首次自住房享受優惠的貸款利率和首付款優惠政策,對於購買改善性住房,可以享受優惠的貸款條件,對於其他住房貸款,由商業銀行借款人的信用和所購買的住房類型以及借款人能力的基礎上,合理評估風險後確定貸款利率。
同時,加強了對風險的防範。首先考慮首付款比例作為防範風險的一個重要參數,將首付款比例確定在一個合理水平。對商業銀行最低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同時要求商業銀行根據借款人的購房實際情況,以及借款的信用記錄,以及借款人的收入、償還能力等風險因素合理確定具體的每一筆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第二個方面,規定借款人每月償還貸款的支出不得超過個人收入的50%,這樣也有利於防範信貸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