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月9日專電(記者王志)針對不斷出現的電視購物消費陷阱,山東省消費者協會近日發佈維權提示,提醒消費者購買電視購物商品時應謹記“五要”。
一、要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很多電視購物廣告説得“天花亂墜”,但實質上是讓消費者掏錢買商品。消費者應提高自我防範意識,謹防掉進電視購物設置的陷阱。
二、要詳細了解所購商品的名稱、生産廠家、産品標準、銷售地點、價格、基本性能、主要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退換貨途徑、售後服務方式等重要信息。必要時,還應查看商品質量證明、相關交易憑證和交易記錄、承諾時限等,核實銷售企業是否為註冊有效的合法企業,最好與固定商場的産品進行性能和價格對比。
三、要索取購貨憑證,如發票、“三包卡”、服務卡、保修證等,以防發生消費糾紛後,難以提供有效證據,消費者自己吃“啞巴虧”。
四、要儘量到信譽好、規模大、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商家,選購知名品牌。儘量採用貨到付款的方式,如果收貨時發現存在瑕疵、損壞、功能不全等問題,應拒絕付款。
五、要學會自我維權。消費者一旦發現自己的權益受損,要及時攜帶相關憑證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或向當地工商部門申訴,或通過訴訟途徑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