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15日獲悉,江西省地稅局制定出臺12條新政策,為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提供稅收支持。
營業稅起徵點統一調高至5000元
今後在江西省範圍內營業稅起徵點不再劃分區域,月營業額統一調高至5000元;對需要辦理涉稅事項的返鄉農民工,一律享受綠色通道服務、預約服務、節假日服務和上門服務,並以最短時間辦結;對返鄉農民工創辦的企業在生産經營中因發生永久或實質性損害發生的財産損失,實行即報即批政策,可抵扣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下放審批權提高審批效率
對返鄉農民工創辦的企業,按規定繳納房産稅確有困難的和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實行減半徵收,並下放到縣級地稅局審批,由一個年度審批一次改為半年審批一次;返鄉農民工創辦的企業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條例優惠政策減免的,一律下放到縣級地方稅務局審批;返鄉農民工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按期納稅申報確有困難的,可以延期申報,延長的期限由縣級地方稅務局審批。
兩年內免收地稅發票工本費
對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産、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仲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返鄉農民工,從開業起兩年內,免收地稅發票工本費;對返鄉農民工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一律免收稅務登記證工本費,按期繳納稅款確有困難的,可延期三個月繳納,緩繳期內免收滯納金。
扶持殘障人員創業就業
對返鄉農民工符合殘疾人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按規定享受殘疾人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安置殘疾農民工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農民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支付給殘疾農民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