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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發佈“服務農民工政策指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04日   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黨中央、國務院和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工工作,針對近期經濟社會和就業形勢,作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規定,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8〕13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穩定就業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明電〔2008〕473號)等,現將相關政策摘編如下。

    農民工公共就業服務

    農民工可到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免費政策法規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崗位援助等服務;

    農民工可以免費參加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的招聘會;

    農民工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可在就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就業與失業登記服務;

    就業困難的農民工、地震災區農民工和具有中級工以上技能的農民工可到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領取“聯絡卡”,接受“一對一”的就業援助服務。

    農民工技能培訓和鑒定

    返鄉農民工可到所在地的技工學校或中職學校報名參加由當地政府減免培訓費用的職業技能培訓;

    廣東省失業農民工可到經認定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定點培訓機構接受免費職業技能培訓;

    農民工技術骨幹可憑職業資格證書、企業技術骨幹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入讀技工學校或各類職業培訓機構,享受免費職業技能培訓;

    失業返鄉農民工可以到當地基層勞動保障服務平臺報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農民工可登陸廣東遠程職業培訓網免費學習電子商務師、物流師、汽車修理工、維修電工等工種的職業技能;

    廣東省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限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的特殊工種)、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廣東省家庭困難的失業農民工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單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外省農民工依照戶籍所在地有關政策執行。

    優秀農民工入戶城鎮

    在廣東省城鎮務工的省內外農村勞動力,年齡在35周歲以下(對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有特殊貢獻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5周歲),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納入就業登記,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遵守計劃生育規定,已辦理暫住證(或居住證),所從事工種符合入戶地准予入戶工種目錄規定(每年由各地級以上市公佈)等基本條件並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在就業地入戶。

    獲得地級市以上黨委、政府或廳級以上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

    取得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在就業地工作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2年;

    取得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廣東省戶籍的須在就業地工作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5年;外省戶籍的須在就業地工作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0年;

    參加國家和省職業技能競賽獲三等獎以上;參加廣東省地級以上市職業技能競賽獲二等獎以上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年;

    擁有專利、發明或專有技術成果;

    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屬於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緊缺技能人才或特殊崗位人員。

    農民工創業服務

    農民工創業可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接受創業政策諮詢、專家指導、創業培訓、項目推薦、融資服務、開業指導以及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

    廣東省農民工返鄉創業可按程序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提供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貸款,外省農民工按戶籍所在地有關政策執行;

    就業困難農民工自主創業的,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後,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創業資助;

    失業農民工可參加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開展的創業培訓,培訓合格後自主創業可按規定享受當地有關創業扶持政策;

    農民工創業可走審批“綠色通道”,享受“一站式”服務、申報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務、按規定最短時限辦結等服務。

    農民工創業稅費優惠

    農民工在戶籍所在地創辦註冊資本(金)10萬元以下的企業,或設立個體工商戶,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兩年內免收工商登記費、減免其他各項行政性收費,經營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除外;

    對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以及農民在集貿市場或地方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産農副産品的,免於工商登記,免收各項工商行政事業性收費;

    農民工開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登記不收費、處罰不罰款”的政策;

    農民工創業從事下列服務的可免徵營業稅:(1)創辦託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等提供養育服務,婚姻介紹服務,喪葬服務;(2)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3)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

    農民工創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從事農、林、牧、漁項目的所得,從事交通運輸、商業、物資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的企業,免徵或減徵企業所得稅;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

    農民工遇到用人單位拖欠和剋扣工資的,可及時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舉報,勞動保障部門將會依法進行查處;

    農民工勞動報酬爭議案件經審核後拖欠工資事實清楚、調解不成的,勞動仲裁機構可先就該部分請求作出裁決;

    農民工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案件,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裁決先予執行。

    農民工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

    農民工可憑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在新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接續手續;

    農民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基本養老金按照農民工在省內不同參保地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平均繳費水平,分段計算,按規定計發。

    社會保險服務

    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農民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企業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或生效的判決文書等資料,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

    農民工在離開職業病發生單位兩年內,在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予受理;離職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其相關職業病工傷保險待遇;

    因工死亡農民工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發;

    返鄉農民工可參加當地農民與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農民工子女教育

    外省高級工以上、家庭困難的農民工子女入讀技校和職校,可根據情況減免學費,並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

    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困難資助、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收費、學歷認可等方面和本地戶籍學生一視同仁。

    ★勞動保障舉報投訴和政策諮詢熱線: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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