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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疫情應遵循“七步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山西洪洞2月11日專電(記者晏國政、燕雁)山西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專家王仲兵説,相關部門在處置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疫情時應遵循“七步法”。

    第一步是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疫點為發病豬所在的地點,疫區是指疫點邊緣向外延伸3公里範圍內的區域,受威脅區是指由疫區邊緣向外延伸5公里的區域。

    第二步是封鎖疫區。要發佈封鎖令,在疫區周圍設置警示標誌,在出入疫區的交通路口設置動物檢疫消毒站,對出入的車輛和有關物品實行消毒,關閉生豬交易市場,禁止生豬及其産品運出疫區。

    第三步是疫點應撲殺所有病豬和同群豬,對病死豬、排泄物、被污染飼料、墊料、污水等進行無害化處理,對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豬舍、場地等進行徹底消毒。

    第四步是疫區要對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豬舍、場地等進行徹底消毒,對所有生豬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滅活疫苗進行緊急強化免疫,並加強疫情監測。

    第五步是受威脅區要對區內所有生豬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滅活疫苗進行緊急強化免疫,並加強疫情監測。

    第六步是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病原進行分子流行病學分析,對疫情進行溯源和擴散風險評估。

    第七步是解除封鎖。當疫區內最後一頭病豬被撲殺或死亡後14天以上,未出現新的疫情,對相關場所和物品實施終末消毒,經當地動物疫情控制機構審驗合格後,由原發佈封鎖令的人民政府宣佈解除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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