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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公眾警惕金融危機下的經濟犯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2月12日專電(記者鄭良)金融危機下,非法經營證券、非法投資理財、非法集資等經濟犯罪日益猖獗,福建省公安廳日前發出警示信息,提醒公眾在選擇投資産品時提高警惕。

    其中,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主要包括:一些不具證券從業資格的公司非法經營證券投資諮詢業務,騙取客戶保證金的行為;不法分子稱公司將要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或稱發行股票已獲政府部門批准,誘使或騙取投資者購買其股票;以“證券投資諮詢公司”“産權經紀公司”等為名,未經批准便向社會公眾非法買賣、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的股票。

    非法投資理財産品主要包括:一些公司聲稱與境外公司有合作關係或為境外公司中國代表處,收取客戶保證金和手續費後,提供互聯網平臺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活動以及非法黃金期貨交易;境外保險公司在國內非法銷售“黑保單”。

    非法民間集資活動主要以國家對生態環境保護、發展綠色産業、民間資金造林等方面採取的鼓勵政策為幌子,許諾高額回報,進行非法集資;以返租、代管、代養等形式銷售商品、收取保證金等,非法向社會公眾集資;以預售、合作經營、投資入股或加盟等為名,承諾回報,收取訂金、股金、加盟費等,非法向社會公眾集資;組織民間“標會”等各類民間集資活動。

    據福建警方介紹,2008年,全省經濟犯罪案件立案數比上年同期上升近兩成,涉案總值同比上升49.6%。從案別罪種上看,發案數最多的是非法經營、合同詐騙、職務侵佔和信用卡詐騙等四類案件,佔發案總數的59.6%;從涉案金額上看,以非法經營、合同詐騙、制售假發票案件最為突出,這三類案件涉案金額達234億元,佔總涉案金額的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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